“开门杀”撞到骑行者 法官调解化干戈

时间:2025-08-26 13:13:00

近日,一起因乘客李某下车开门引发的交通事故,在敦化市人民法院的调解下,以双方和解收尾,为众人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。

李某乘坐出租车抵达目的地,恰逢赵某驾驶电瓶车从后方驶来。出租车司机王某凭借安全驾驶经验,提前将车辆稳稳停靠路边安全位置,并尽职尽责地提醒李某 “注意后方来车,稍等一下再下车”。车内行车记录仪完整记录下这一完整劝阻瞬间,司机已充分履行提示义务。然而,李某因疏忽,未将提醒放在心上,推开车门瞬间,后方赵某避让不及,摔倒在地,导致身体擦伤。李某当即表示愿意支付赵某产生的医疗费用,但因有急事需先行离开,赵某留下李某的电话后,涉案人员均未报警。后赵某产生了800元的医疗费用,向李某索要未果,将出租车司机王某和李某一同诉至法院。

承办法官受理后,第一时间查阅卷宗,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,为减轻当事人诉累,遂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但调解过程中,双方各执一词。赵某持医院诊断证明与治疗单据,坚称自己因这起事故身心受创,医疗费用理应由肇事方承担。王某则出示行车记录仪视频,证明自己已尽提示义务,过错不在己方。李某则心存疑惑,认为开门下车是本能动作,不应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。法官在充分听取各方陈述后,开始抽丝剥茧剖析责任。针对王某,依据交通法规,其靠边停车规范且提前示警,已履行应尽职责;针对李某,释法明理,阐明李某下车时,未观察后方情况、忽视司机提醒,贸然开门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,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。同时,法官也对赵某进行规劝引导,指出其驾驶非机动车未在规定车道行驶,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,虽未造成严重后果,但也需反思过错。

在法官耐心、细致地调解下,李某意识到自身疏忽引发的后果,提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,但鉴于自身经济状况,请求降低赔偿金额。赵某也意识到自身行车的不规范之处,态度缓和,愿意减少索赔诉求。经过多轮协商,双方达成一致:李某赔偿赵某500元医疗费用,赵某不再追究其他责任,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


通讯员:赵洪儒

初审:张波

复审:付新宇

终审:谢刚